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科技创新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学引导各相关单位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招引力度,制订了《泗洪县科技型企业招引考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4日
泗洪县科技型企业招引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科技创新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学引导各相关单位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招引力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一)为落实市政府“科技型企业推进年”活动开展的要求,引导全县上下掀起科技型企业招引热潮,根据《宿迁市科技型企业招引考核办法》精神,制订本实施办法。
(二)科技型企业招引考核工作在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商办”)牵头,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纳入县招商引资工作统一考核。
二、目标任务
(一)科技型企业招引方向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2018年修订)(苏科高发〔2018〕86号)领域(附件1),重点围绕目录中符合我县主导产业的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智能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和新能源制造业等产业方向实施项目招引。
(二)全县全年招引符合开工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不少于60家,其中竣工投产项目不少于16家。
三、考核对象及任务分解
(一)考核对象。
全县24个乡镇、街道,泗洪经济开发区、常熟泗洪工业园区、西南岗产业园(双沟镇按照西南岗产业园的口径进行考核归类)。
(二)任务分解。
泗洪经济开发区引进21个科技型企业并开工建设,其中需完成竣工项目9个;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引进9个科技型企业并开工建设,其中需完成竣工项目4个;双沟镇引进6个科技型企业并开工建设,其中需完成竣工项目3个;其他乡镇、街道各引进1个科技型企业,并开工建设,达到竣工投产认定标准。
四、考核内容与项目认定
(一)考核内容。
科技型项目招商工作开展、引进科技型项目个数(开工建设数)和竣工投产数。
(二)项目认定。
1. 认定基础条件。
(1)项目在科技综合体之外,2020年1月1日以后于本地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主要经营范围属于《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2018年修订)(苏科高发〔2018〕86号)产业领域。
(2)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3)企业拥有(或独占许可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Ⅰ类知识产权1个以上或Ⅱ类知识产权3个以上。
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2. 备案申报。
各招商主体引进的科技型项目,要加快相关手续办理速度,并按照洪招商发〔2019〕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向县科技局申报相关手续。即:
(1)合同备案。项目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应及时申报合同备案,并提供正式投资协议、投资人身份证(或投资方营业执照)。供地项目需另提供土地红线预审图。
(2)新注册备案。合同项目在年内完成工商注册后,应及时申报注册备案,并补充提供项目营业执照、公司对公账户银行流水(供地项目到账资金不低于协议投资的5%,租赁或购买厂房项目到账资金不低于协议投资的 50%)。供地项目需另提供土地出让合同。
(3)达开工条件备案。注册项目在完成立项和环评后,应及时申报达开工条件备案,并补充提供项目备案文件、环评批复。供地项目需另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 项目开工建设认定。
项目完成备案、规划、土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含土建的项目需主体工程达到“正负零”且实际投资达协议投资的10%后,无土建和租用厂房项目需全额支付设备款或订购合同约定的订金,方可申报开工备案,并补充提供厂房和设备等资产清单、购置发票(合同)。供地项目需另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 项目竣工投产认定。
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正常生产后;拥有专门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试制产品属于《江苏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2018年修订)(苏科高发〔2018〕86号)领域,实际投资超过计划投资额的80%。申报竣工验收时需补充提供厂房和设备等资产清单、购置发票(合同)等资料。
项目竣工并经市科技局考核验收认定后,按照2倍认定固定资产投资额,计入年度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实绩。
五、评分规则(满分按100分计算)
(一)招商工作开展(10分)。
泗洪经济开发区、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双沟镇(西南岗产业园)组织开展2场及以上科技型企业招商活动。完成任务的,得10分。
(二)项目开工建设(60分)。
乡镇、街道(不含双沟镇)完成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50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每超额开工1个科技项目,奖励10分。
泗洪经济开发区、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双沟镇(西南岗产业园)完成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5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率乘以基本分50分计分;每超额开工1个科技项目,奖励10分。
(三)项目竣工投产(40分/30分)。
乡镇、街道(不含双沟镇)该项分值为40分。完成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30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每超额竣工1个科技项目,奖励10分。
经济开发区、常熟泗洪工业园区、双沟镇(西南岗产业园)该项分值为30分。完成目标任务的得基本分2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完成率乘以基本分20分计分。每超额竣工1个科技项目,奖励10分。
上述各项分值综合评分,100分封顶。
六、项目申报和认定单位
(一)各乡镇、街道、园区招引的科技型项目需向县科技局申报。
(二)亿元以下项目由市科技局考核认定为准。按照市招商引资考核相关办法认定开竣工的亿元以上项目,符合科技型项目认定基础条件的,计入完成任务数。
七、竣工奖励
竣工的科技型企业经科技部门验收认定之后,对企业给予2万元资金奖励。
八、工作机制
(一)加强招商活动组织。由县科技局统筹,结合市、县科技人才恳谈会、创新创业大赛的举办,牵头编排全年科技招商活动方案,围绕“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科技创新活跃区域,密集组织多种形式科技招商推介活动,组织科技项目集中举行开工、竣工投产仪式。
(二)加强过程性督查考核。建立月度督查通报的考核工作机制,由县招商办和科技局常态化开展外出招商活动举办、项目招引、项目建设、市考核项目申报及认定情况督查,每月通报评比各单位完成情况并在县政府一楼大厅公示招商实绩,每季度形成科技型企业招引完成情况专报报送县领导,年终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三)强化目标考核统筹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牵头做好落户项目的推进、申报和协调等工作,积极协调、督促客商及时提供市考核所需资料,做好项目现场迎检准备工作。
(四)本办法由县科技局会同招商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