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泗洪经济开发区,常熟泗洪工业园区,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江苏泗洪机械零部件制造产业园,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宿政发〔2012〕67号)精神,大力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打造苏皖边界商贸物流中心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促进苏北地区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机遇,牢固树立大物流发展理念,以降低物流成本、优化服务功能、提高物流效率、完善物流业发展政策体系为核心,统筹规划一批现代物流产业园区,引进以第三方物流为重点的现代物流企业,整合物流资源,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及重点功能区建设,大力推进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积极培育社会化、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现代物流企业,努力将泗洪打造成苏皖边界商贸物流中心城市。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物流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一带、三园、多中心”的发展格局,逐步建成“对接长三角,辐射苏皖边”的现代物流中心。物流专业化水平得到提高,力争新增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物流企业3家,新增省级重点物流企业3家、市级重点物流企业6家,培育3a级以上物流企业1家。物流业总量快速扩张,物流业增加值力争年均增长18%以上,现代物流业实现增加值24亿元,总量达35亿元左右,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20%左右。物流成本持续降低,力争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率降至16%左右。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聘请专业机构高标准编制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科学、务实、合理地设计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框架体系和空间布局,指导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围绕规划重点打造物流业的“一带三园多中心”发展格局。“一带”指以s121为主线,打造梅花至双沟的物流产业核心发展带;“三园”指重点打造以双沟深水码头、宁宿徐高速为依托的双沟综合物流产业园,以s121、许扬高速、宁宿徐高速、宿宿淮铁路为依托的梅花综合物流产业园,以s121、s245、宁宿徐高速为依托的泗洪现代物流产业园;“多中心”是指建立以服务开发区工业企业的开发区物流中心,以服务城区的城东码头作业区港口物流中心等。
(二)加快规划建设泗洪现代物流园区。根据泗洪县现代物流业发展状况,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圣玛可购物广场、红利来建材大市场、泗洪农机汽车大市场、华东金谷农资城、洪泽湖水产城、中源国际物流城等专业市场为依托,以布局合理、功能集成、产业集聚、经营集约、用地节约为特征,引进现代物流理念,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在沿宁宿徐高速两侧逐步建成集生产加工、中转集散、仓储运输、搬运装卸、配送服务、信息处理等主要功能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产业园区。
(三)重点培育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整合现有物流资源,通过兼并、联合、收购进行资产重组,不断壮大现有物流企业经营规模;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引进现代物流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物流服务能力,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快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的转化。鼓励县内工商企业、大型生产企业开展业务流程再造,将运输、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剥离和外包,逐步把企业物流业务从生产经营中分离出来,交给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实现企业物流向物流企业转变。
(四)引进大型现代物流企业。认真学习借鉴临沂、盐城、浙江传化物流发展的经验,对外宣传泗洪、推介泗洪,不断提高泗洪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大型经贸洽谈会,宣传泗洪县物流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引导旗舰型物流企业进入泗洪县物流业市场进行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示范效应;赴苏南、浙江以及港澳等物流发达地区进行物流招商洽谈,引进一批大型的、实力强的物流项目;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型物流企业在我县设立总部、分部,建设采购中心、区域分拨中心、配送中心以及二级分机构等。
(五)建立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基础设施和互联网,加快推动现代物流信息化建设,对圣玛可购物广场、红利来建材大市场、泗洪农机汽车大市场、华东金谷农资城、洪泽湖水产城、中源国际物流城等专业市场以及泗洪经济开发区、常熟泗洪工业园区、青阳工业园区信息化工程建设和改造,提升企业物流信息化程度,促进工业企业与物流企业资源共享,逐步建成全县物流公共信息查询系统和经贸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专业物流信息和综合性物流信息的互联互通,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成立物流协会,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
(六)建设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围绕食品、日用商品、建材、农资等大宗商品,以物流企业为主体,形成物流配送体系。完善圣玛可购物广场、红利来建材大市场、泗洪农机汽车大市场、华东金谷农资城、洪泽湖水产城、中源国际物流城等专业市场和配送企业的物流配送功能,形成以专业市场为中心、辐射苏皖边界的物流配送网络,切实提高城市物流服务水平。
(七)规范发展交通运输业。充分发挥我县运输企业和个体户多且规模大的优势,成立泗洪县运输协会,整合运输资源,增强运输竞争优势,建设泗洪国际汽车城等项目,提升我县物流产业辐射力和城市基础承载力,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供支撑。引导货运车辆向大型化、标准化、专用化、清洁化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厢式运输、甩挂运输;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积极鼓励发展集装箱运输船、成品油运输船等专业运输船舶。
(八)引进培养现代物流人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多方位、多层次培养和引进物流专业人才。依托各类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对工商企业、物流企业在职人员开展物流管理培训,提升人员整体素质,尽快培育造就一批熟悉现代物流管理和掌握先进物流技术的多层次专业人才。制定引进物流人才的各项激励政策,重点引进熟悉货代、多式联运、物流园区标准化管理、以及物流供应链管理,了解现代物流业运作的专门人才,按县引进人才政策的相关待遇,在住房、子女就学、户籍迁入等方面给予照顾。
四、扶持政策
(一)土地与税费优惠
1. 凡列入泗洪现代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的物流项目(房地产开发除外),在土地方面同等享受《泗洪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洪政发〔2012〕31号)。
2. 世界100强物流企业和国内50强物流企业在我县设立总部、区域总部需要租赁办公场地,或在组建物流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置换以及土地、房产、车辆过户等各项行政性收费,经县政府批准予以免交,并依照有关税收政策减征或免征契税。
3. 对工商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兴办的物流企业,或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与外部物流企业整合、重组成立的物流企业,凡企业内部重组涉及企业资产、股权变动的,免缴相关收费。
4. 对重点物流园区、重点物流中心、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培育的物流企业的用水、用气、用电价格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用电价格并轨。
(二)财政支持政策
1. 设立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引导资金。从2012年起,由县财政从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对具有示范作用、带动产业发展能力强的重点物流企业项目给予适当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列入国家、省重点扶持的物流项目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
2. 对经认定的重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企业当年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各类相关政策资金。支持物流企业购置先进物流专用设备,当年设备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其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
3. “十二五”期间,对新认定为国家3a级的物流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限额5名)。对新获得省级重点物流基地或省级重点物流企业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江苏省物流示范基地”或“江苏省物流示范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励。
4. 自2012年起,对当年入库税收达到150万元以上(含150万元)的规模企业,由同级财政将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县以下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部奖励给企业,后三年减半奖励给企业;营业税县以下留成部分两年内全额奖励给企业。经县物流主管部门认定、并列入当年度重点建设计划的在建物流项目,免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列入物流业建设规划的港口码头(包括岸边码头、堆场、堤岸、堤坝等)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堤防管理费。
5. 积极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列入中央国债资金项目和省贴息资金项目计划;对现代物流信息化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积极帮助申请省科技专项资金支持。
6. 积极争取国家、省物流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我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公共平台、公共产品及环境建设,突出支持现代物流业的薄弱环节、关键技术、重点企业和物流园区建设。
(三)金融信贷扶持
1. 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对物流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信用记录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物流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实行简化贷款流程、降低贷款利率、减收保险费用等优惠;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对金融机构发放物流企业的固定资产贷款,参照中小企业贷款财政奖补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贴息。
2. 鼓励物流企业运用多种渠道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特别是重点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债券募集资金;引导民资、外资参与我县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设施建设和运营,进一步完善物流项目融资渠道。
3.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开发形式多样的适宜物流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积极开办“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出口退税票据抵押贷款等业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商务、交通、财政、国土、住建等为成员单位的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全县现代物流的综合协调指导,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全县物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物流工程项目进行推进和监督管理,落实发展责任。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合理分工,通力协作,共同推动我县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二)加强统计分析。扩大社会物流企业统计调查范围,完善物流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现代物流业运行监测机制。定期对物流业相关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及时监测分析我县现代物流业成长和运行情况,建立物流业发展的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机制,为制定科学的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和战略规划提供依据。
(三)加强目标考核。将发展现代物流业纳入政府经济发展任务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落户我县的重点物流企业,实行对口联系,及时解决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对工作责任落实好、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泗洪县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5日